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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註冊集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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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歐盟商標
註冊歐盟商標的好處
- 只須註冊一次,即可在歐盟的25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。相比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,費用大幅度減少。
- 商標註冊可獲得歐盟25個成員國的保護,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成員國得到執行。
- 同一商標用於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,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商標後6個月申請共同體商標時,可享有優先權。
- 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公佈的注冊商標,在申請歐盟商標時,可享有優先權。
- 一件商標申請最多可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。
- 申請商標語言無限制,可使用任一成員國的語言。
歐盟商標有效期
- 10年
- 商標續展: 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期註冊。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。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。 寬限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,註銷其註冊商標。
辦理所需資料
- 商標圖樣/樣本(文字-包括個人姓名、圖案、字母、數字、產品形狀或外包裝、顏色、聲音甚至氣味)
- 商品名稱,註冊商品分類
- 個人申請:姓名,住址,身份證明影印本
- 公司申請:姓名,住址,公司證書/營業牌照影印本
辦理所需時間
- 整個商標註冊程序需時約6-10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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