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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港簽證
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的資料, 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,任何人士如欲來港就業、就讀、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、居留或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超過可獲豁免簽證的逗留期限,均須申領入境簽證/進入許可。
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(例如: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;沒有刑事記錄,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特區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;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的負擔等),並符合有關特定資格準則,方可獲考慮發給入境簽證或進入許可。這些資格準則或會不時予以修訂。
我司可以協助以下人士辦理來港簽証:
- 來港就讀人士的簽證申請
- 來港受訓人士的簽證申請
- 專業人士來港就業的簽證申請
- 來港投資(開辦/參與業務)的簽證申請 [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]
- 受養人來港居留的簽證申請
- 工作假期計劃人士的簽證申請
-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
-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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